结婚分居两年多,联系不上对方离婚立案后,对方联系你说不同意这种情况怎么办

时间:2023-11-14 作者:温州律师

对方不同意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,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,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。诉讼离婚中,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有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法院应当准予离婚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法律分析: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,一方执意离婚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,或者想要离婚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不过需要考虑清楚是否真的要离婚,如果确定,还应该签署离婚协议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iepits.com/208879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万年县律师 苏州律师 龙湾律师 亳州律师 绍兴律师网 丽水律师网 杭州刑事推荐律师 武汉律师 长治律师 兴安律师 延边律师 濮阳律师 怒江律师 迪庆律师 嘉兴律师 常州律师 江东律师 奉化律师 龙游律师 岱山律师 嵊泗律师 椒江律师 云和律师 广昌律师 南康区律师 吉安律师 进贤律师 萍乡湘东区律师 宜春袁州区律师